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3:25    次浏览
深圳晚报讯(记者伊宵鸿通讯员王倩黄尧)客户在网络购物时无法查验商品,只能通过买家评价衡量商品质量。近日,福田区检察院对黑“差评员”许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依法提起公诉,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。王先生是淘宝商铺“某某通讯”店主,主营手机、配件等。去年6月下旬,一网名为“梅川酷子”的客户在其网店买了一部手机,几天过后,该客户投诉一直没有收到货,并给了一个差评。王先生立即查看物流,结果是无人接收状态。为此,王先生主动与客户联系,客户的意思很明确:只要交钱就可以将差评改为好评。几经协调,王先生为避免差评给店内带来的负面影响,最终分三次向该名客户共转账11000元人民币。本以为此事已得到解决,谁知道去年6月26日,该店又遇到一件因货物无人接收导致的差评,该客户的网名为“突然电影”,经过交涉后,王先生最终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使该客户删除了差评。无独有偶,另一名淘宝店主陈先生在同一时间段也遇到网名为“梅川酷子”客户的“差评”,并最终付给了8000元删除了差评。陈先生与同行王先生交流时,才发现该客户提供的账号、转账账号及勒索手法很相像,怀疑自己是碰到专业“差评员”,于是决定报警。警方经过侦查,于次日即将该名找茬客户找到。经查,王先生与陈先生经历的三单“差评”事件均为许某某一人所为。许某某供述称:自己从旁人得知敲诈商户的行为可以赚钱,就试着做了,没想到成功了。他先是给自己在网上伪造了几个虚假身份,并登记虚假地址。当买家将货物发货到指定地址时肯定无人接收,就用差评方式向卖家进行敲诈。